北京市交委對專車下手不像上海那么蠢
來源:虎嗅網 作者:佚名 日期:2015年06月05日 字體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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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忠實的專車用戶,淼叔這幾天連續(xù)看到了三條新聞。第一條是北京市交委約談滴滴,說租賃車當專車違法;第二條是首汽租賃要推出專車服務;第三條是交通運輸部開了個閉門會,討論出租車改革思路,會上提出要把專車納入出租車范圍(簡稱網租車)。
看到第一篇新聞時淼叔覺得北京交委跟上海交委一樣蠢,因為他們不久前還說過租賃車進入專車市場不違法;看到第二第三篇新聞時明白了,北京的優(yōu)勢畢竟在于講政治,這時候對專車發(fā)難一點不蠢,陰險得很。我們一起來看看。
玩條文,交委出爾反爾陰滴滴
首先我們要明確,從媒體公開報道看,6月2日北京交委約談滴滴,聲稱滴滴專車“使用私家車和租賃車配備駕駛員,從事按照乘客意愿提供運輸服務并按里程和時間收費的客運服務,違反了現(xiàn)行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這種行為很明顯的是在玩弄辭句,為部門利益張目。因為無論是交委當時引用的條文,還是此前全國各地對專車打擊是引用的各類文件,最高級別都只到國務院規(guī)定,一部法律都沒有。但政府部門對這些文字把戲當然玩兒得比平頭老百姓熟練,順口一句“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就把一個可能僅僅“違規(guī)”的事,上升到了違法。
何況,即使以規(guī)章條文來看,北京交委的這次約談也未必站得住腳。有專業(yè)法律人士熊定中(北京華沛德權律師事務所管理合伙人)在他的公號“清法LAWYERS”中進行了分析,淼叔編輯引用如下(不算長,考驗邏輯,建議學習):
“機智”的市交委表示,“根據(jù)《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租賃車不允許給承租人配備駕駛員,且承租人不得轉租車輛。目前,有關專車平臺通過從租賃公司租賃車輛并配備駕駛員從事客運服務也違反了《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及相關規(guī)定?!?
說這話的官員估計沒問過法制辦的同志,或者,法制辦的同志嫌薪水低在劃水。在《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中我并未看到對“配備駕駛人員”所謂“禁止”性的規(guī)定,無論是第十四條直接對汽車租賃企業(yè)義務的列舉,還是第二十四條之后的罰則,都沒有。更何況,根據(jù)XX專車在APP上公開的《專車用戶協(xié)議》,很明確就能看出,專車平臺的商業(yè)模式是“撮合用戶、汽車租賃企業(yè)和勞務派遣企業(yè)的供需”。他們并不出租汽車,他們只是車輛和司機的搬運工。
且不說提供汽車租賃服務的壓根就不是專車平臺,而對于提供租賃服務的企業(yè),他們服務的對象,也不是專車平臺,而是實際的用戶——司機從哪里來的?那是勞務派遣公司派來的。
也就是說,被北京交委拿來打擊滴滴專車的《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其實根本是管不到專車的,因為專車公司所采用的“四方協(xié)議”形式(用戶、租賃公司、司機所在的勞務公司和叫車軟件平臺),恰好規(guī)避了對汽車租賃設置的禁則。這個結構設計得像VIE一樣完美。
這個例子其實說明,即使按照現(xiàn)有法規(guī)框架(注意,不是法律!),互聯(lián)網公司提供的專車服務也并沒有像各地交委號稱的那樣違規(guī),更何況正如任志強所說,安徽小崗村包產到戶、傻子瓜子雇傭工人、三資法允許租地給三資企業(yè),都是違法了當時的法律乃至憲法的,時至今日,自貿區(qū)也一樣違反了憲法。為什么這些行為可以作為正面典型大量宣傳,而深受用戶歡迎的互聯(lián)網專車服務卻屢遭當局非難呢?他們并沒有違法,只是可能與一些部門規(guī)章抵觸,眾所周知,在立法基礎薄弱的中國,行業(yè)規(guī)章很多時候反映的就是行業(yè)主管部門和強勢企業(yè)的利益。
占地盤,國企親兒子搞專車
其實在淼叔以前討論專車的文章“上海為什么出不了馬云,因為有交委官員那樣的蠢貨”里面已經詳盡討論過當局對專車打擊的不合理、不合法之處了,從有互聯(lián)網叫車服務開始,專車的發(fā)展道路、監(jiān)管方式、法律法規(guī)適應性修改的各類討論也已經連篇累牘地問世。為什么北京交委仍然要逆罵聲而上呢?秘密就在本文開始提到的第二、第三條新聞。
在打擊滴滴專車之后,緊接著就由放風說首汽租賃要做互聯(lián)網約租車業(yè)務。首汽租賃是首汽集團的控股子公司,另外一個大股東也是北京市根正苗紅的全資國企,北汽控股。北京市兩家大國企的兒子要進軍專車市場,交委會放一個屁么?估計他們不敢放,可能還得跑前跑后趕緊把各種綠燈打開,以示扶持。這并不是陰謀論:前不久,廣州交委已經聯(lián)合幾家廣州本土企業(yè),推出了自己的叫車平臺“如約”。據(jù)內測司機透露,這個平臺上用車的價格是出租車的三倍,份子錢有5000元左右。這就是國企和政府聯(lián)合進市場的結果。
據(jù)南方日報記者葉丹在其自媒體“丹聲道”上透露,廣州這個自建約租車平臺其實也是上任市委書記拍腦袋想出來的,既想解決出行問題,也想扶持一下廣州本地車企。結果該書記不久后被中紀委帶走雙開,這個方案在廣州交委查封優(yōu)步(uber)后,又借尸還魂出來。
明明廣州官方扶持的互聯(lián)網約租車平臺已經罵聲一片了,北京交委為什么還要逆流而上呢?其實政府插手市場的惡果這幫官員都懂,體制內都是人精。其中的奧妙就要看第三條新聞了。
交通運輸部召開閉門會議討論出租車行業(yè)改革,這個會議有多荒謬也不用說了,出席的全是出租車公司老板、司機和第三方專家,一個互聯(lián)網公司代表都沒有,可是會議的主要內容居然是討論互聯(lián)網租車該怎么管。讓對專車恨之入骨的出租車行業(yè)來定管理辦法,你覺得能有啥好結果?據(jù)參加會議的一個山東司機回憶,除了提到要降份子錢之外,這個改革方案大篇幅都是對互聯(lián)網約租車的管理,例如要求車、司機都有營運證(這個營運證由哪個部門發(fā)不用多說了吧),互聯(lián)網約車必須確定價格方案(人家公司自己愿意燒錢培養(yǎng)用戶,配備政府專車的官員們也看不下去了),建立準入門檻和監(jiān)管制度等等。
錢投票,行動起來維護自身利益
好了,下面我們可以根據(jù)這三條新聞得出結論了。交通運輸部原來是支持互聯(lián)網專車嘗試的,但突然又搞了這個閉門會議,匯合出租車代表商量怎么管理專車,應該是受到了近期全國此起彼伏的出租車抗議及群體性事件影響(例如天津的專車出租車斗毆聚眾),想要安撫一下出租車系和各地交委。這個會議召開得很突然(上述濟南司機說3日下午的會2日下午才通知她),但北京交委消息更靈,搶在會議前收拾了滴滴一道,并且放出風聲要讓國企進入專車市場。這種行為背后的動力,就是漫天要價。
一個政策的制定出發(fā)點很多時候并考慮合理性和大多數(shù)人的利益,而是考慮對現(xiàn)有利益格局的最小傷害,在中國尤其如此,因為在政策指定過程中,很多時候普通用戶群體根本沒發(fā)言機會。如何在政策制定時獲取最大利益?那就是在政策制定前先固化自己的既得利益;如前所說,政策制定的出發(fā)點是不傷害現(xiàn)有利益。所以只要把自己的既得利益固化下來,政策出臺后,這部分利益就獲得了更高一級的背書,可以放心地動用法律法規(guī)武器,打擊那些膽敢影響自己利益的勢力。
北京交委之所以在承認租賃車進入互聯(lián)網約租車服務不違法之后,又突然出爾反爾地重拳打擊,其目的就是通過扶植一個國有約租車平臺、強化自己的執(zhí)法合法性等手段,“漫天要價”,劃分勢力范圍,從而在交通部即將出臺的出租車改革方案中,占有更多話語權,維護更多自己的既得利益,包括對出租車行業(yè)的絕對管理權。所以說首都首都懂政治呢,上海交委在去年年底就對專車動手,毫無布局觀念,僅僅因為幾個人大代表吐槽,結果被罵得狗血淋頭;北京交委這次出手雖然出爾反爾也一樣會被痛罵,但至少劃出了自己的勢力范圍,擁有了影響全國性法規(guī)的討價還價資本,這盤很大的旗算下起來了。
我們普通老百姓該怎么辦呢?首先,可以對北京市交委發(fā)起行政訴訟,他們打擊專車的做法影響了我們普通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損方是可以根據(jù)行政訴訟法提起訴訟的,只要立案,交委的行政首長就得出庭。
其次,還是像淼叔上篇文章建議的那樣,快速、大量、深度地投入到對互聯(lián)網專車服務的使用中去,讓他們的規(guī)模快速擴張、市場影響力變得更大。這就是他們的既得利益格局,也可以拿去在全國制定中討價還價的。交委和出租車那邊明顯不帶用戶玩兒了,就想著他們那一畝三分地;相比之下,頻頻補貼司機和用戶的互聯(lián)網公司,目前利益跟我們用戶是一致的。所以盡快去下載滴滴、快的、易道、AA租車和uber吧!用起來,這就是為你自己的利益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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