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今年仍將收取車輛年票費用 費用未減
來源:東莞日報 作者:佚名 日期:2014年04月11日 字體大?。骸?a href="javascript:void(0)" onclick="doZoomFont(1)">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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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日從市公路橋梁收費所獲悉,東莞市今年仍將收取車輛年票費用。
東莞市公路橋梁收費所昨日在其網站刊發(fā)《關于東莞市2013年度政府還貸收費公路建設及收費情況的說明》,表示為履行市政府向社會作出的承諾,讓公眾全面、準確了解東莞市政府還貸收費公路的相關情況,將東莞市2013年度政府還貸收費公路建設、收費、還貸情況進行公示。
該說明稱,根據2012年12月,廣東省物價局、廣東省交通運輸廳《關于東莞市繼續(xù)試行車輛通行費年票制有關問題的復函》(粵價函〔2012〕1507號),同意東莞市繼續(xù)試行車輛通行費年票制。市公路橋梁收費所發(fā)公告稱,東莞市籍車輛繳費標準仍按2013年度年票費繳費標準執(zhí)行。這表示,今年小轎車年票費用仍為800元,并沒有減少。
市公路橋梁收費所表示,本市籍機動車輛車主按時于《機動車行駛證》登記(注冊)日期的對應日前繳納當年度年票費;東莞市新入戶及外市轉入的機動車輛,須在核發(fā)行駛證登記日起繳納當年度剩余期限的年票費;拒不按時繳費的,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去年年票收入超9億
市公路橋梁收費所通報,根據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交通廳《關于印發(fā)〈廣東省非經營性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收支兩條線”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財綜〔2002〕7號)的規(guī)定,2013年東莞市路橋收費所收取的年票費全額上繳市財政專戶,由市財政按照省、市有關規(guī)定計提、核撥收費公路管理、養(yǎng)護維修和稅費等費用后,其余款項全部用于償還政府還貸收費公路建設的銀行貸款本息。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我市未還貸余額為55.72億元(未經審計),2013年年票共計收入92415.20萬元,支付銀行貸款利息41745.05萬元,管理、養(yǎng)護維修和水利建設基金13330.07萬元,償還貸款本金37340.09萬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我市未還貸余額51.99億元(未經審計)。
10項目仍未列入還貸基數
據悉,截至2013年12月31日,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準收費償還建設貸款的在建、待建且暫未納入還貸基數的項目分別有以下10個:
(一)國道107東莞江南至萬江、省道256篁村至虎門及省道358虎門至長安段大修工程。
(二)曲海大橋及引道路面大修工程。
(三)石龍東橋及引道工程。
(四)石大公路路面大修工程。
(五)主干公路交通堵塞點改造工程。
(六)S120石排至橋頭段路面大修工程。
(七)沿海公路(含中洪支線)工程。
(八)東平東江大橋工程。
(九)莞惠公路樟木頭至謝崗段路面大修工程。
(十)石龍南橋二岸工程。
上述10個項目因仍在建或待建尚未完成竣工決算及審計,暫未納入還貸基數。
[責任編輯:s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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